環署:10年後全面禁用石綿
中央社記者李先鳳台北26日電)為避免吸入石綿釋出物質,影響國人身體健康,環保署今天公告全面禁用石綿計畫,顧及廠商因應時程,將分兩階段實施,10年後全面禁用。
環保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長林建輝今天表示,石綿普遍用於建材、汽車剎車來令片等民生用途上,但人體長期吸入,會造成肺部纖維化的肺矽症。
林建輝指出,環保署訂定全面禁用石綿期程,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禁止石綿用於建材填縫帶,自109年7月1日禁用於石綿瓦、剎車來令片及成形水泥複合材中空板。
另外,環保署新增列管滅蟻樂、十氯酮及全氟辛烷磺醯氟等12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。
環保署表示,這次檢討修正公告列管毒性化學物質,主要是針對斯德哥爾摩公約列管持久性有機污染物,這類物質具有不易分解、生物濃縮、生態急毒性及致癌等特性。
資料來源:中央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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