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家籲政府帶頭推廣綠建材 提高使用率
(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24日電)
綠建材專家及業界代表今天在一場公聽會中表示,政府應帶頭使用綠建材,並協助推廣,提高綠建材使用率;與會內政部官員表示,若順利,近期會發布提高比例到30%。
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下午在立法院邀請政府官員、學者及建築相關專家召開「綠建材使用與國民健康」公聽會。
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、台北醫學大學講座教授陳重信在會中說,美國聯邦政府2006年簽了一個備忘錄,鼓勵聯邦機構增、改建使用綠建材,台灣政府也應推廣。他說,除室內空氣品質要規範,其他相關法條,例如政府採購法第96條關於環保條文也應加強,並建議醫院、安養院等公私立機構增建、改建多採用綠建材。
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董事長徐文志表示,目前業界最重要的是向一般人推廣綠建材。他說,政府採購法第96條規定是針對環境保護標章,雖然建築技術規則中規定使用一定比例綠建材,但若不是政府帶頭,對採用綠建材沒辦法風行草偃,若政府從公共工程帶頭採用綠建材,對國民使用宣導應有幫助。
台灣綠建材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楊捷凱說,在推廣綠建材標章過程中,發現目標模糊,要求政府給一個將綠建材使用率從5%提升到100%的明確進度表,廠商投入經費很多,希望政府了解綠建材是符合國際潮流的新產業,在推廣方面撥出經費一起努力。
出席公聽會的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表示,目前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要採用5%的綠建材,達到100%是理想目標,希望逐年提高綠建材使用比例,現在從法規訂定帶動產業發展,法規會已通過要提高到30%,若順利,近期內會發布。
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21條,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應採用綠建材,其使用率應達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總面積5%以上。
政府採購法第96條規定,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,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,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,並得允許10%以下之價差。
資料來源:中央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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